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水利部: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针对《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介绍,生态清洁小流域是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治山、治水、治污协同推进,统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一种综合治理模式。
下一步,水利部将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水利部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意见》要求,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水利部将利用现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三是加强总结推广。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管护模式,做好建设效果监测,科学评价建设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新进展新成效。(记者 刘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