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歌剧院会议室,前天刚抵沪的意大利歌剧导演马可·卡尼蒂,和中国导演杨竞泽对着全新制作的歌剧《波西米亚人》设计图纸进行热烈讨论。(上海歌剧院供图)
■记者 姜方
舞美设计图展开,舞台中景倾斜的塔楼顶仿佛梦回巴黎,而由几何图形分割而成的冰块,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些许斑斓的科幻未来感;几位男演员们长袍或斗篷的复古感造型,又提醒着观者这仍是普契尼笔下的那部经典歌剧——在昨天的上海歌剧院会议室,刚抵沪不足24小时的意大利歌剧导演马可·卡尼蒂,迫不及待地和中国导演杨竞泽对下月上演的《波希米亚人》展开了热烈讨论。
作为上海歌剧院2023年演出季开幕大戏、全新制作《波西米亚人》的联合执导,历经整整一年的线上沟通,如今终于在上海握手、拥抱了。
“我回来了!意大利歌剧也回来了!”导演马可毫不掩饰自己的满心欢喜,“很高兴看到世界正在渐渐走出疫情的阴影,重回正常轨道。当下,重启歌剧的国际合作非常重要,通过不同文化的碰撞与沟通,艺术将会激荡出强大的鼓舞人心的力量。”他认真地告诉记者:“面对疫情,我们所有人都是斗士,当所有人心手相连去直面恐惧并毫无畏惧时,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凛冬,迎接春天。”而这份寓意,也将成为此版《波西米亚人》舞台上一个令人惊喜的“彩蛋”。
七年前曾来过上海排演《茶花女》的马可,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与上海歌剧院艺术家们深度合作,共创《波西米亚人》的同时,他也将在上海度过他的第一个“中国年”。“马可对中国戏曲很感兴趣,我准备带他去听听京昆演出,让他好好感受一下上海的烟火气——大年三十来我家里包水饺、看春晚;春节期间逛逛上海的豫园,再一起去电影院看部春节档电影;参观一大会址、浦东陆家嘴金融区和滨江大道都得安排上……”上海歌剧院院长许忠悄悄“透露”了一连串的精彩计划。
歌剧回来了,爱的火焰将点燃冰雪覆盖的舞台
前天中午12点半,一架从罗马出发、经阿姆斯特丹转机至上海的航班落地浦东T2。马可·卡尼蒂和他的助理弗雷德·桑塔布洛焦,在历经11个小时的长途飞行后,顺利入关。一看到前来接机的上海工作人员,马可的眼中有了笑意,朝前方比了个“剪刀手”,回应马可一行的是来自上海的两大束鲜花。
原来由上海歌剧院与上海大剧院联合出品的大型歌剧《波西米亚人》已筹备了近一年,眼看距离2月10日首演之日越来越近,获悉中国的最新入境政策后,导演马可一行立刻改签了最近一班机票飞向东方,并在落地后立即与院方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要求尽快正式投入《波西米亚人》的戏剧排练。
“这部全新制作的歌剧背景设定在2220年的巴黎,整座城市都被冰雪所覆盖。剧中贫穷的艺术家即使身处极寒环境,心中依然燃烧着爱的火焰!”马可的话语中满是对作品的期许。“艺术不死、爱情永恒。当1896年首演于意大利的感人爱情故事,穿越时空来到2023年上海大剧院的舞台,这份初衷不会改变。”
“这次和马可联合执导,我们共同的心愿就是让歌剧发光,让这门艺术能够活在当下。”中方联合导演兼舞美、多媒体设计杨竞泽在舞美设计中用到了转盘,在长方体的冰面造型前,一股寒意扑面而来。冰块是寒冷的,而艺术家的热情与赤忱,足以融化一切坚冰,战胜一切困难。就像杨竞泽所感受到的:“我在上海的街头,可以看到很多特立独行的年轻人,他们让我对未来、对上海这座城市充满期待。”
焕新的演出季让更多世界名家名团听到中国声音
“从2020年至今,我们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步伐从未停止。三年眨眼过去了,这一次马可·卡尼蒂应邀来沪,能感受到他十分看好中国、看好上海的演艺市场,加上我们全面扎实的前期工作,所以当大幕揭开时,我们都已经准备好了。”许忠告诉记者,包括开幕大戏《波西米亚人》在内,上海歌剧院2023年演出季焕然一新。上海的观众也用期待已久的热情回馈演出季的精彩——据最新消息,48小时内,《波西米亚人》《托斯卡》这两部剧目的票房销售已过50万元,演出票售出1600张。
凛冬已过大半,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这个春天对歌剧院来说将是火热的、繁花似锦的。许忠告诉记者,歌剧院今年国际化的步伐会“快一点、再快一点”。其中包括携手上海大剧院与巴伐利亚国立歌剧院首度合作的瓦格纳歌剧《罗恩格林》将迎来中国首演;与德国埃尔福特歌剧院联合制作的《漂泊的荷兰人》、邀请国际优秀主创团队排演的《托斯卡》等合作剧目,都已经接连排上了日程表。
上海歌剧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赵蕾表示,今年春天开始,通过多维而深入的国际合作,将让更多世界名家名团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实力,也让更多中国优秀艺术作品与文艺院团走上国际舞台。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