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十大报告展示“美丽世界”更丰富可能******
(中共二十大·观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十大报告展示“美丽世界”更丰富可能
中新社北京10月21日电 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十大报告展示“美丽世界”更丰富可能
中新社记者 王恩博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古已有之的“天人合一”朴素生态观,被以一种更具现代性和探索性的表达方式写入中共二十大报告。
资料图: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鹭成群嬉戏。 孙劲松 摄这个概念同样寓于中方此前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之中。站在这样的高度谋划发展,持续推进的“美丽中国”建设正为构筑“美丽世界”展示更多可能。
这种丰富可能,体现在观念上的更新。
先污染后治理,曾是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必经之路,许多国家生态环境因此急剧恶化。中国也一度走上这条路。改革开放以来短短几十年里,中国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却也因严重的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困扰过。
于是,中国的决策层不得不替未来算两笔账:一笔账是,按照传统工业文明道路继续走下去,还要付出多少经济、社会、政治、健康的代价;另一笔账是,重塑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转型的成本、风险、收益几何。
这十年,从生态文明建设被视作“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民共识,发展观层面的“升级”背后,中国显然把这两笔账算清楚了。
“历史上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道路不可持续,中国不能重走这条路。”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点之一,与新发展理念中的“绿色”相得益彰,体现了中国的社会理想,也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一种更代表全人类利益的发展方向。
这种丰富可能,也体现在行动上的有为。
2020年9月,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一条前人没走过的路,中国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
诚然,在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发展蒙上阴影,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面临更大挑战的背景下,打赢这场硬仗需要作出艰苦卓绝努力。但二十大报告重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表述,并作出一系列细致部署,正是当今世界最需要的“行动派”姿态。
资料图:西藏措美县哲古风电项目。贡嘎来松 摄“双碳”这场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为中国提供了一个中长期愿景、综合性目标和系统实施平台,成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抓手;也向其他国家发出了明确信号,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复苏注入新鲜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庄贵阳指出,在后疫情时代,通过全方位低碳转型实现“绿色经济复苏”将越来越成为广泛共识。中国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共同行动贡献了关键力量。
从观念到行动,中国的知行合一,则为一同探索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更多国家提供了参照和启迪。
绿色低碳转型之于成熟发达国家,是相对单纯的议题,但发展中国家需要更周全的考量。如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仍有相当增长潜力。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要求中国在减碳的同时,继续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
“我们最关注的就是中国如何实现公平的绿色转型,如何将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起来。”世界资源研究所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阿尼鲁达·达斯古普塔认为,中国的做法和经验将给全球带来巨大借鉴意义。
“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二十大报告中具有一体性、综合性的部署,意味着中国不会接受其中任何一项任务偏废。“单打一”“运动式”的减碳将被纠偏,中国冀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转型等,推动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转变,进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生态环境问题源于发展,也必须在发展中解决。”邹骥举例说,产业结构调整实际上正是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与发展紧密结合,并找到二者最大协同点。他相信,生态环境保护会创造出新需求,进而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更多这样的新动能正加速释放,不断丰富着未来的可能性。人们期待,当“美丽中国”愈加可触可感,“美丽世界”也不会止步于梦想。(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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