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
深度|这份“成绩单”,2023年会更好吗?******
文/国是君
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2年中国经济年报。统计显示,2022年中国GDP(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0%,经济总量突破120万亿元人民币。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当天表示,2022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二季度增长0.4%,三季度增长3.9%,四季度增长2.9%。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与三季度持平。
中新社当天举行“国是论坛:2023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会”,邀请多位专家学者,深入解读2022年中国经济的运行特点,展望2023年经济走向。
白明:外贸增速二三季度有望回升
中国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外贸专家 白明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据官方数据,2022年中国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7.7%,规模首次超过40万亿元。分季度看,去年一、二季度中国进出口总值分别超过9万亿元和10万亿元,三季度进出口总值增长至11.3万亿元,为季度规模的新高点。四季度进出口总值继续保持11万亿元的水平。
中国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外贸专家白明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从轨迹运行上看,2022年中国外贸走势是“M”形:年初增速较高,3、4月份下滑,5、6、7月份反弹,此后逐级下探。这种情况以往并不是特别多见。
他表示,纵向比较看,大多数年份中国外贸不同月度增速不会有太大差距,外贸时而增长时而回落的“M”形走势还不是特别多见,这表明中国外贸面临的压力和挑战错综复杂。
在白明看来,去年中国外贸整体虽然保持增长,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忧,如去年12月中国外贸增速只有0.6%,且按美元计12月进口、出口额同比均下降等。此外,如果做横向对比,2022年中国外贸增速虽优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却低于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与中国存在一定替代关系的越南,这折射出中国外贸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他并表示,2022年中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贸易额同比增长7.5%,低于同期中国外贸整体增速。当然这背后有RCEP还没有对全体东盟国家生效的原因,但这也说明RCEP生效是一个“慢功夫”,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贸易转移。
谈及2023年中国外贸前景,白明认为,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外贸反弹需要一个过程,预计外贸回升可能在二季度、三季度。今后应着力夯实外贸产业基础,并对欧美经济复苏态势保持密切关注。
赵锡军:金融支持稳住经济大盘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 赵锡军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金融对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的流动性、社融和贷款等数据都证明了这一点。
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两次降准为实体经济提供超1万亿元长期流动性,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投放流动性,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了适宜的流动性环境。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1.8%,比上年末高2.8个百分点;人民币贷款增加21.31万亿元,比上年多增1.36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9.6%,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32.01万亿元,比上年多增6689亿元。
赵锡军表示,因为通胀压力不大,2022年全年货币供应增速较快,但企业融资需求并不充足。2022年各项经济指标波动性较大。社融总体增速6月份开始回落,此后回落幅度较大。宏观和微观在金融领域表现出较大分化,各种各样政策性支持措施出台后,在微观层面落地、被市场主体吸收消化时存在阻碍和困难。社融和信贷在不同月份表现出较大波动性,其中1月份、3月份、6月份和9月份,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投放量较大。
与此同时,赵锡军强调,官方的支持力度在加大,无论中长期信贷、基础设施信贷,还是科技企业、中小企业信贷、普惠和绿色贷款,支持力度都明显加大。央行结构性的工具越来越多,针对性越来越强。融资成本在去年一年持续下降,这和西方国家截然相反。去年,无论美联储还是欧洲央行都启动加息。
展望2023年,赵锡军预计,包括消费零售在内的各项指标将总体走向平稳,波动性会比2022年降低很多。2023年扩大内需的切入点是改善社会心理预期和提振发展信心。2023年,地方政府要重点考虑债务的可持续性及风险可控,中央不会对地方债务兜底。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流动性要跟去年一样合理充裕。
王军:当下需要改革、牛市和企业家
华泰资产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王军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华泰资产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王军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疫情给中国经济带来的短期影响需要时间进一步修复,只要继续稳住经济基本盘,未来中国经济前景依旧可期。
谈及今年中国经济形势,他认为,核心在于增信心和稳预期,可通过三方面工作扭转预期并改善三重压力问题。
一是当下迫切需要改革。2023年改革的核心是继续调整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部分领域要素价格扭曲的局面彻底地扭转过来,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在实处。
二是需要牛市。资本市场对于当下中国经济意义已不再局限于简单融资市场或者投资市场,而是资源配置的市场,也是激励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的市场,同时也是短期稳预期、稳投资、稳消费的市场,需要发挥资本市场财富效应的作用,把市场搞活。
三是需要企业家。这些企业家要勇挑重任,勇于创业创新,勇于拼搏奋斗、开拓市场,为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带来更多信心。对此,政府也应在政策、制度、法律、舆论等层面给予企业家更多支持和鼓励。
王军还表示,目前,中国需要尽快将经济增长恢复到潜在增速水平,以提振企业和消费者信心。若未来中国能继续稳住经济基本盘,整个社会欣欣向荣,大家同声共气往前闯、干事业,相信经过“休养生息”后的中国经济前景将更加可期。
宗良:从三方面科学看待2022年中国经济增速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 宗良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应从三方面来科学地看待2022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
第一,这是多重压力背景下实现的较好增长。如果从全球经济比重来看,2019年中国经济占全球比重是16.33%,2020年是17.4%,2021年17.7%,2022年保持了基本相当的比重。“从这些方面看,这三年中国经济是不错的,取得这个增长速度很不容易。”
第二,三大需求呈现“东边不亮西边亮”。这体现出中国经济发展的韧性,也是下一步发展的基础。
第三,中国有望成为引领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经济体。宗良称,按照IMF预计,2023年中国经济是极少数增速超过2022年的经济体。而据上述分析,中国消费大幅度回升应是大概率事件,消费不仅将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同时也为全球有关厂商提供有利发展条件。
宗良还提到,中国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这种开放会给相关外商外资带来较好的发展条件,让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种所有制企业达到公平竞争,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宗良认为,中国较为妥善地解决了经济增长与疫情防控的协调问题,这为2023年经济增长奠定了很好基础。预计今年经济增长从现在开始触底回升,一季度有所回升,二、三季度增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赵萍:消费拐点已经出现将逐渐回稳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 赵萍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比上年增长4.0%。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及复工复产,疫情对商业、服务业影响非常大的时期已经过去,未来景气度回升是必然趋势。“我认为中国消费的拐点已经出现,并且将进入上升通道。”
她提到,中国消费者线上消费习惯不断强化,线上消费占比持续提高。而在线上消费实现较快增的同时,线下一些业态,特别是保障类业态增长态势非常稳健。
面向未来,赵萍认为,中国消费市场基础很稳,从各季度、各月份走势来看,持续上升是未来大势。今年全年消费大势应该是逐渐回稳,前景广阔。
赵萍同时提醒,在消费市场回升过程中,对商业企业来说,要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加强内外贸融合、加强跨产业融合;在服务对象上,既要关注有更多创新意识的“Z世代”消费者,同时也要注重老龄化社会带来新的消费机遇。
倪鹏飞:房地产经历深度全面调整,正接近合理区间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 倪鹏飞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2022年房地产各项指标全面下行,但房地产没有“失速”,下行过程中是有波动的,有时候速度放缓。他认为,去年房地产经历了深度全面的调整,但绝不是“硬着陆”了。房地产正在接近合理的区间。
当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0.0%。从销售端来看,2022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4.3%;商品房销售额133308亿元,下降26.7%。供需两端均相对疲弱。
倪鹏飞认为,对于楼市调整要辩证地看。最近十多年来,房地产高位运行是不合理的、不可持续的。房地产调整也是前期政策意图所在,不过,受到外部冲击叠加,调整加深。楼市调整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带来一定风险,如果风险能够得到较好控制,逐步释放,那么总体上,房地产调整其实是积极的。
他指出,从总量上看,房地产正在接近合理区间。由于一些长期变量,如人均住房面积、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房地产不可能像过去一样高位增长了,“我们预判,未来十年房地产以及住房新增部分规模在10亿至12亿平方米左右,匹配相应房地产投资规模”。
对于当前房地产风险,倪鹏飞认为,房地产局部风险得到了控制,但是隐患尚未消除。当前,房地产供求形势是向好发展的,这为控制风险提供了条件。2023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如果没有意外事件冲击,房地产总体走势将是波动性弱恢复,不可能也不应大幅度增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