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从党的青年工作中汲取智慧力量******
作者:刘珂(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百年大党恰是风华正茂,大国青年恰是生逢盛世。新时代10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推动青年工作,对做好青年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对青年一代成长成才提出殷切期望。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一书出版。该书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文稿60篇,为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利于不断涵养广大青年的志气、骨气、底气,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坚持党对青年运动的全面领导。自五四运动以来,青年运动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破土而出。无数爱国青年、有识之士奋勇当先,打破封建思想桎梏,宣扬新思想新文化,坚守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展现出中国青年爱党、爱国、爱人民的赤诚追求和忠贞初心。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波澜壮阔的青年运动。正是党用红色传承浇灌青年、造就红色血液,重视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广大青年才得以勇做改革闯将,勇开风气之先,永葆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添砖加瓦的“先锋”特质。
加强党对青年干部理想信念的教育。青年干部从红船出发,由寥寥数人的“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以非凡的理想信念激发出惊人的磅礴之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从赵一曼“未惜头颅新故国,甘将热血沃中华”,到刘胡兰“不怕流血,不怕牺牲,坚决革命到底”;从杨根思“不相信有完不成的任务,不相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不相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到雷锋“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从赖宁“什么事情,只要努力,不怕其难,才能尝到成功之甘甜”,到陈祥榕“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一代代青年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坚守“永久奋斗”的光荣传统,承继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不断肩负使命、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接续奋斗,汇聚起了无坚不摧的强国之魂。
深化党对青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面对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加速调整变革的严峻形势,聚力破解青年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障碍,是构筑青年人才竞争优势、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选择。虽然我国青年人才工作创获卓著成效,但是青年人才“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等问题依然存在,青年人才梯队建设“最后一公里”的痛点堵点亟须打通。唯有用好选人用人“指挥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给予优秀青年人才评价参与权,才能不断增强青年人才的创造动力和创新能级,引导更多青年人才爱党报国、服务人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有为青年。新时代中国青年有时难免心存迷惘,但对党和国家的满腔热忱始终不渝。我们需要精心引导青年主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深刻体悟英雄模范和时代楷模的精神风貌,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推动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全党全国人民思想共识的“主心骨”,亦是增强广大青年志气、骨气和底气的最大公约数。唯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青年,引领青年在政治、道义和精神上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当代中国精神的号召力、凝聚力,培养勇挑重担、堪当大任的“向上向善好青年”。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工作,抓住的是当下,传承的是根脉,面向的是未来,攸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新时代中国青年应在党的领导下,厚植爱国主义精神气质,胸怀世界、展现担当,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渊源研究”(18CKS026)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