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43家公司已获A股“入场券” 计划募资419.97亿元******
记者 吴晓璐
1月11日,迅安科技登陆北交所,这是2023年A股迎来的第二只新股,1月6日,百利天恒在科创板上市,2家公司合计募资11.52亿元。
另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目前有43家公司已经拿到“入场券”,但尚未上市。另外有897家企业处于上市申请排队中。综合来看,目前A股待入场企业940家,计划募资超过6447亿元。
2022年上市新股424家,合计募资5868亿元,同比增长2.64%,刷新历史新高。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2023年经济回暖,资本市场对实体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继续加大,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新股融资规模有望再创新高。
新股发行规模将稳步增长
企业从拿到A股“入场券”到敲钟上市仍需一段时间。据记者梳理,截至1月11日,目前有43家公司已经拿到“入场券”,但尚未上市,计划募资(含实际募资)合计419.97亿元。其中,10只新股完成发行未上市,合计募资68.2亿元,另有3家公司正在发行中,计划募资65.67亿元。此外,还有30家已经注册生效,尚未启动发行,计划募资合计285.92亿元。
发行上市申请排队方面,据证监会以及三大证券交易所网站数据统计,截至1月11日,沪深主板排队企业307家,其中,28家已通过发审会但尚未拿到批文。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排队企业分别159家、343家和88家,其中提交注册分别有35家、68家、8家。总体来看,目前IPO排队企业897家,其中,已通过发审会或提交注册的有139家。另外,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上述897家排队企业计划募资合计6027.24亿元。
谈及2023年新股发行情况,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2023年新股发行规模将稳步增长。注册制改革有利于融资功能的提升,对于新股发行规模增长产生积极效应。
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周建华认为,2023年A股行情有望回暖,经济复苏的过程中融资需求依然较大,预计2023年融资规模不会低于2022年,特别是随着注册制的有序推进,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可能大幅增加。
双创板块定位进一步优化
2023年,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发行审核迎来新变化。2022年年底,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把握好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等。
陈雳认为,科创板、创业板标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为新股发行拓宽上市渠道。在优化板块定位和相关指标后,上市公司可以找到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板块上市。对于市场来说,则为资金流向指明正确方向,市场资源的分配将更加合理与高效。预计未来上市公司的上市审核流程将进一步优化。
去年12月份,证监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表示,“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突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个本质,放管结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谈及2023年新股发行趋势,周建华认为,可能呈现三大趋势:一是2023年新股发行将对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科技绿色类企业敞开大门,上市企业将更加聚焦科技创新型企业;二是随着注册制的深入推进,新股破发或成常态;三是2023年新股融资规模可能再创历史新高。
陈雳认为,2023年在注册制改革的稳步推动下,监管部门将严把“入口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市场对于新股的估值也将更加合理,接近实际价值,资本市场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