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净利首破百亿,比亚迪“断油”开挂******
特斯拉交出“史上最好”成绩后,稳坐“销冠”宝座的比亚迪也揭晓了2022年亮眼的一年。
1月30日晚间,比亚迪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营业收入突破42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望实现160亿元-170亿元,同比增长425.42%-458.26%。
这是比亚迪全年净利润规模首次突破100亿元,其中去年四季度净利润或超66亿元。2021年,比亚迪净利润仅为30.45亿元。停售燃油车后,比亚迪不仅再度扭转净利下跌趋势,更有望交出上市近12年(以比亚迪A股上市时间为基准计算)以来最佳年度成绩单和单季度净利润历史之最。
不过,比亚迪的价格区间和智能驾驶技术跟特斯拉还有差距。在业内看来,弥补上这些短板才能在荣誉宝座上坐稳。
1月31日,比亚迪高开。截至当日收盘,比亚迪A股报285.80元/股,上涨1.35%。
“销冠”上演翻身仗,净利至少涨4倍
比亚迪开挂的业绩是意料之内。
2022年前三季度,比亚迪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已达93.11亿元。若按公告预告数值下限计算,去年第四季度比亚迪净利润至少为66.89亿元。
自2011年以来,比亚迪净利润大多处于两位数水平,2012年一度低至0.81亿元。12年时间,比亚迪净利润曾6次出现同比降幅,其中2021年净利润为30.45亿元,同比下滑28.08%。
对于业绩超预期增长,比亚迪在公告中表示,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爆发式增长,公司克服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及诸多超预期因素冲击,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实现强劲增长,推动盈利大幅改善,并有效缓解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
自2022年4月官宣停产燃油车,比亚迪销量一路高歌猛进,以50余万辆的销量优势超越特斯拉,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冠”。
值得注意的是,若仅从纯电动汽车领域来看,2022年全年特斯拉全球交付131万辆,虽未完成其年初定下的150万辆目标,但仍比亚迪纯电动汽车多出40万辆,蝉联全球第一。
比亚迪的销冠优势,在于插电混动车型加持。根据比亚迪1月2日披露的产销数据,2022年全年累计销量为186.9万辆,同比增长152.5%,超额完成150万辆年交付目标。其中,纯电动车型91.1万辆,同比增长184%;插电混动车型94.6万辆,同比增长247%。
比亚迪在公告中表示,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方面,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持续低迷,导致产能利用率偏低,该业务板块盈利承压,但受益于海外大客户份额提升及业务结构优化,实现了业务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业绩预告发布后,多家券商机构表示看好比亚迪销量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
东吴证券研报表示,比亚迪销量持续高增,产能利用率提升,规模效应显著。预计2023年比亚迪单车盈利维持1万元左右。华西证券则指出,汽车业务量价齐升,比亚迪业绩加速兑现。展望2023年,比亚迪汽车销量预计突破300万辆,出口及海洋网新车型导入有望成为两大核心增长点。
国海证券研报提出,2023年将重点关注比亚迪“新品投放、产能扩张、高端品牌、海外市场、盈利优化”几大看点,并上调对比亚迪的业绩预测。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汽车行业高级研究经理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仔细看比亚迪的销量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是插电式混动车型,特斯拉只有纯电车型,而且比亚迪的价格区间跟特斯拉还有差异,二者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竞品。“比亚迪的智能驾驶技术跟特斯拉还有一定差距,弥补上这一短板才能真的在荣誉宝座上坐稳。”
发力高端品牌,比亚迪秀肌肉?
在比亚迪蓝图中,将形成比亚迪品牌(王朝网、海洋网)、腾势品牌、仰望品牌和专业个性化全新品牌的全新矩阵,覆盖从家用到豪华、从大众到个性化,满足用户多方位、全场景的用车需求。
1月初,预热已久的比亚迪百万级新能源品牌仰望揭开面纱。在发布会现场,仰望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胡晓庆透露,仰望品牌将建设完全独立的销售渠道,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陆续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设立体验中心。
根据比亚迪此前披露的消息,仰望品牌定位高于腾势,售价区间在80万-150万元,旗下所有车型均标配比亚迪的最新“易四方”技术。
以“易四方”技术开拓百万级新能源市场,比亚迪正式发起产品升级和品牌向上的攻势。与此同时,随着仰望品牌的正式发布,比亚迪乘用车产品矩阵又添新“拼图”,旗下王朝网、海洋网、腾势品牌、仰望品牌四大产品矩阵已覆盖10万元至百万元价格区间,且各品牌车型价格梯度明显。
一位汽车行业内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仰望品牌的推出并不是为了走量,对比亚迪而言,更多的是向行业展示最新的技术。而除仰望品牌外,比亚迪还将推出一个专业个性化全新品牌,打造专业级产品,与用户共建共创,将于2023年面世。
“中国车市的高端需求总体较强,新能源的渗透率也必然达到较高水平。”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由于目前的进口车和合资豪华车在高端电动化表现较慢,因此高端市场自然有更具税收政策优势和产品优势的自主电动车的市场空间。由此,自主品牌电动车高端化潜力巨大。
“目前中低端市场已是一片红海,竞争非常激烈。豪华高端市场仍有发展空间,所以大多数自主车企将向高端豪华市场发起进攻作为企业的战略。”不过,中博联智库特聘专家、黄河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张翔认为,与其他市场客户群体购车时考虑的性价比、科技感等因素不同,豪华车用户群体不仅会考虑品牌知名度,还会考虑品牌的沉淀和积累等,这也是比亚迪目前进入高端豪华电动市场面临的一个挑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