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上市车企2022年业绩冷热不均 商用车企业表现低迷******
本报记者 龚梦泽
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4%和2.1%,保持了恢复增长态势,这也体现在行业个股的业绩预告之中。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截至2023年2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16家上市车企发布2022年业绩预告,其中净利润预增的公司有9家,占比56%。以预告净利润上限计算,16家车企平均年度净利润约为9.6亿元。
比亚迪位居净利润榜首
通过新能源业务的助力,比亚迪成为2022年国内车市的最大赢家,位居净利润榜单首位。比亚迪公告显示,预计2022年营业收入突破420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至170亿元,同比增长425.42%至458.26%。
比亚迪表示,新能源汽车销量大涨推动了公司盈利大幅改善,并有效缓解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销量方面,比亚迪新能源汽车2022年累计销量为186.35万辆,同比增长208.64%,大幅超越了特斯拉131万辆的年销量,成为去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销量冠军。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比亚迪将向300万辆的销售目标发起冲击。同时,比亚迪也在加大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表示:“未来,比亚迪在拓展海外市场方面会加大力度。”数据显示,2022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在海外的销量已经达到5.59万辆,同比增长307.2%。
据长安汽车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亿元至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49%至144.9%。长安汽车总裁王俊表示,2022年面对缺芯、限电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依然实现了经营质量稳步提升。2022年市场占有率增幅为10.3%,市值增幅为420%。
据统计,长安汽车2022年累计销量达到234.6万辆,创近5年新高。一方面,通过“PLUS”“蓝鲸家族”、中高端UNI序列等产品的投放,长安系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达139万辆,同比增长15.5%。另一方面,得益于电动化加快推进,长安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28.4万辆,同比增长160%。
受益于政府扶持资金,江铃汽车2022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5亿元,同比增长59.37%。公司2022年业绩预告称,归母净利润增长主要是由于期内收到政府扶持资金和青云谱工厂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处置带来的利润增加,冲抵了销量下降、原材料及芯片成本上涨所导致的利润下降。2022年,公司销售了28.20万辆整车,较上年同期下降17.3%。
商用车企业业绩下滑
记者注意到,以生产货车、卡车为主的上市车企2022年业绩表现低迷。作为商用车上市企业的代表,一汽解放和中国重汽预计2022年净利润分别仅为4.1亿元和2.6亿元,同比分别大跌92%和83%。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2家公司均提及自去年3月份以来,商用车市场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公司全年销量大幅度下滑,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减少。可以看出,2022年由于物流不畅和油价暴涨导致的商用车市场需求大幅下滑,是造成商用车上市车企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客车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样艰难。业绩预报显示,中通客车、亚星客车和安凯客车2022年预计净利润上限分别为7900万元、-1300万元和-2500万元。3家上市公司均在公告中表示,客车市场需求显著萎缩,导致盈利空间骤降。
在年度净利榜单排名靠后的企业中,北汽蓝谷预计全年净亏损达52亿元至58亿元;赛力斯预计亏损35亿元至39.5亿元;江淮汽车预计亏损14.37亿元;刚实现“摘星脱帽”的海马汽车预计2022年由盈转亏,全年净利润将亏损12亿元至18亿元。
车市回暖背景下,部分车企业绩亮眼。《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预告净利润第一位和第六位的比亚迪和力帆科技,还摘得2022年车企净利润增幅的冠亚军。据力帆科技业绩预告显示,受益于汽车业务恢复和汇率影响,公司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00万元,同比增长170%左右;实现扣非后净利润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49.95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对此,中国乘用车产业联盟秘书长张秀阳表示,未来车企分化将进一步加剧,在存量领域的厮杀过程中,强者愈强,边缘企业出局将成为下一阶段车市的一大趋势。(证券日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