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余件艺术作品诠释“两岸一家亲”******
昨天上午,“源·缘——闽台艺术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南2展厅展出。本次展览由中国国家博物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福建博物院承办,共展出400余件闽台艺术作品,从戏曲、文学、书法、美术等方面诠释了“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展览将开放至4月9日。
福建与台湾,在地缘、血缘、文化渊源等方面联系紧密,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最早可追溯至石器时代。安溪寮、福安里、泉州厝、兴化坑、永春陂、同安宅、龙岩庄等以福建漳州、泉州地名命名的台湾聚落,以及诏安、梅山等100多个闽台同名村镇,完整记录了福建先民开发台湾的历史轨迹。闽南话、氏族宗祠、布袋戏、妈祖信俗、闽南建筑等习俗与艺术形式,时时诉说着闽台同根的绵长柔情。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博了解到,本次展览共分为4个部分。
序厅“同宗同源敦亲睦族”,通过族谱、家谱、古渡口路亭碑拓片、台湾同胞带回的台湾土壤等展品与抽象的闽南红砖建筑结合,展现中华民族“重土恋家、重视血缘”的文化传统。
第一单元“海峡之音合韵千年”,通过南音、芗剧(歌仔戏)、闽剧、莆仙戏、梨园戏、高甲戏、木偶戏以及现代戏等戏曲形式,展现闽台语言同系,闽台人民通过共同的戏曲传统所表达出的情感联结。
第二单元“艺蕴天工小康大同”,围绕闽台共同的生活习惯、信俗等,结合两岸工匠、艺术家共同创造的民间工艺以及工艺美术作品,展现闽台同根同源的展览主旨。
第三单元“妙笔生花写意中华”,通过文学、书法、绘画、漆画等艺术形式展现闽台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两地文化渊源深厚。
展品中,来自福建博物院的“江加走雕木偶头”显示了福建木偶戏的源远流长。木偶戏在福建落地发展出多样的表演形式,其中提线木偶、布袋木偶与铁枝木偶并称“福建木偶三绝”。神奇绝妙的木偶表演技艺为福建赢得了“木偶之乡”的声誉。明清时期,木偶戏随着福建移民传播至台湾地区,成为联系两地人民文化和血缘亲情的重要载体。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