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步伐******
作者:冯峰(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
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建成体育强国是其中之一。在新征程上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就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在各项体育赛事上,我国体育健儿顽强拼搏、为国争光,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广大体育工作者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以“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体育精神。在新征程上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要把握好体育强国梦与中国梦的关系,把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同坚定文化自信结合起来,推动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激励中华儿女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强国的基础在于群众体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主体,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近年来,《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文件相继印发,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步伐,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坚持以法治为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体育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体育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将新修订的体育法落到实处,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政府部门应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加强落实督导检查。社会层面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体育工作者可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体育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