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机构没说过的症状从何而来
针对XBB.1.5毒株,圈群热传的“拉肚子”“大小便失禁”等“症状”从何而来?
上海辟谣平台溯源发现,这些“症状”大多来自朋友圈或圈群聊天的推测,且发言者不是权威机构和专业医生,转发者也并非来自权威机构或专业人员。
例如,发朋友圈称“XBB.1.5会攻击心脑血管、引发腹泻而导致蒙脱石散一夜脱销”的当事人接受媒体采访承认,“朋友圈的所有内容都是我自己搜索所得,自己总结,但是主攻心脑血管和拉肚子事后忘记出处,所以我发了第二条朋友圈说明了。”
然而,不论是“忘记出处”还是“没有出处”,该网民传播的都是错误信息,最终因广泛传播而引发误解。
与之类似,近期这条“感染XBB.1.5会大小便失禁”的圈群聊天记录同样经不起推敲:聊天对象不明确,无法判断聊天者的身份;聊天称北京有人感染,却没有患者、地点、是否真的感染了XBB.1.5等具体信息。总之,仅从聊天记录,根本无法判断相关内容是否真实。然而,这条“无头无脑”的消息却再次被转发。
从近期涉疫谣言看,不负责任的言论和不加辨别随意转发,是谣言频发的重要原因。部分网民为了博取关注,编造身份、编造事件,如某网民虚构身份称自己是病毒学博士且在5天内感染了两种不同的毒株;也有部分网民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故意截取那些不负责任或不可靠的言论传播。
总而言之,目前所有关于“感染XBB.1.5会引发严重腹泻”的言论都来自部分网民揣测或故意编造。加上部分网民不了解情况,一传十十传百,才出现了让人啼笑皆非的“蒙脱石散脱销”“囤积纸尿裤”等现象。上海辟谣平台特别提醒,目前多方均对该话题辟谣,希望公众不要再相信并传播那些无中生有、夸大其词的信息。
朋友圈及圈群聊天不能太随意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发布及传播不负责任的言论,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朋友圈称“XBB.1.5会攻击心脑血管、引发拉肚子”的当事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已经在当地派出所做了笔录。但因其只是将相关言论发在朋友圈并没有主动散布到微信群、微博等公众平台,所以民警只是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没有主动传播”让该网民免于行政处罚。但是,并非所有的不负责言论都能免于处罚。例如,那名编造“病毒学博士5天内感染两种不同毒株”的网友,就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明确了在各种社交平台、圈群聊天中发布不实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提到,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91条提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明确,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在涉疫谣言中,有不少是个人在圈群聊天或发布在朋友圈等社交空间后被截屏传播的。由此可见,社交平台并不是私密空间,都带有一定的公开性质。何况大部分人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时,不会声明禁止外传,这意味着相关信息会被再次传播。与之类似,在圈群聊天,尤其是那些人数众多、聊天者未必互相认识的圈群中,任何一个人的言论都可能被截屏传播到圈群之外,而且在截屏过程中也不排除被断章取义。
可见,在社交平台发表未经证实、个人猜测等言论,都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建议网民在社交平台或圈群发言时,不要太随意,更不要发布未经证实、纯属个人揣测的消息,避免引“谣”上身。
东西问·中外对话 | 中德合作如何为全球气候治理“筑桥”?******
中新社柏林4月4日电 题:中德合作如何为全球气候治理“筑桥”?
中新社记者 彭大伟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4月1日以视频方式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时强调,中欧要继续引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合作。米歇尔和冯德莱恩表示,愿同中方持续深化经贸、投资、能源、绿色发展等各领域合作,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挑战。
2022年是中国与德国建立外交关系50周年,作为欧盟最重要的经济体,德国与中国在经贸投资领域的务实合作,近年来已经成为推动中欧关系行稳致远的重要压舱石。如何更好地推动中国与德国和欧洲进一步实现合作共赢、携手引领全球低碳发展进程?如何兼顾气候目标的实现与能源和经济安全?氢能如何在中德气候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如何理解中德、中欧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竞合关系?
近日在由中国新闻网主办,德国联邦经济发展与外贸联合会协办的“东西问·中德气候对话”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顾问杜祥琬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与德国联邦议院议员、前副议长、德国“中国之桥”协会主席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Dr. Hans-Peter Friedrich)和德国联邦经济发展与外贸联合会(BWA)主席米夏埃尔·舒曼(Michael Schumann)就此展开了对话。
对话专家认为,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广新能源方面,中国是德国和欧洲不可或缺的伙伴,双方合作有潜力成为欧中关系典范,氢能则可以成为双方未来加强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双方在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有着大量良好的合作,各方应该鼓励“建设桥梁”的合作精神,而非鼓吹走向对抗。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氢能可成为中德气候合作重要课题
弗里德里希:本世纪前五十年有两大主要转型进程,即数字化和碳中和。中国和德国应该而且必须密切合作,使全人类能够在这两个问题上取得进展。欧盟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雄心勃勃,而中国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定在2060年,还定下了其它非常具有雄心的目标。如果我们想实现这些目标,现在就要尽快、尽可能多地转换到不释放二氧化碳的能源上,如电能和氢能。氢能具有很大的优势,它不受管道约束,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生产、储存、运输,在许多国家被认为是对抗气候变化的秘密武器。
德国是氢研究领域的领先国家之一,有大量的专利,而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潜力,能够推动氢能方面的合作,对两国经济的发展都是有益的。我们必须在各个层面推进德中气候对话。
资料图:一公司一期电解水制氢项目生产车间。 翟羽佳 摄杜祥琬:气候变化,特别是当代气候变化科学的形成过程当中,德国的科学家乃至欧洲的科学家作了很重要的贡献,而现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件事,欧洲的科学家们,包括德国的科学家们也在努力推动,在这一点上我们非常有共同语言。
风能和太阳能有间歇性,要确保稳定就必须储能。氢能可以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储能。现在的思路就是让间歇性的可再生能源跟储能结合起来。
氢能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如何制氢,因为氢是二次能源,煤可以制氢,但是要排放二氧化碳,这样就有违我们利用氢气的初衷、初心,所以欧洲方向也非常明确,就是制氢应该发展绿氢,应该是非化石能源来制氢。
第二是怎么用氢。我们首先考虑的是需要储能,用氢把不稳定的太阳能、风能存起来,从道理上讲是可以走得通的,但恐怕还缺乏实践,两国都是如此。
我们两国不仅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有高度共识,而且面临着同样或者类似的问题、困难有待解决,可以多做一些交流。
工作人员给公交车加氢气。 李建林 摄能源转型应兼顾经济与民生
舒曼:可靠的能源供应是创造和维护现代社会繁荣进步的基本条件之一。所谓“能源政策三角”定义了经济供给保障的基本取向与环境影响和气候保护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天然气作为桥梁技术在迈向再生能源产业的道路上将继续发挥核心作用。
德国作为一个工业化国家,在短时间内已退出了核能和煤炭,而德国仍然需要化石能源。近年来其加工和储存技术迅速改进,使其能够符合环境标准。天然气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提高再生技术效率的桥梁。应对气候变化和创造可持续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只有在全球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取得成功。中国是这方面不可或缺的伙伴,而德中在这一领域的合作有潜力成为整个欧中关系的典范。
德国联邦议院议员、前副议长、德国“中国之桥”协会主席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左上)和德国联邦经济发展与外贸联合会(BWA)主席米夏埃尔·舒曼(左下)。视频截图中德气候合作空间广阔
王毅:中德环境和气候合作有很长的历史,环境合作大概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在2008年之后,也就是哥本哈根会议前后,中德的气候合作也在迅速增加。这两年尽管在疫情下,我们仍然在环境、气候变化方面有非常多的合作、非常多的交流。我们希望通过纪念两国建交50周年,进一步加强中国跟德国在环境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也希望这一合作延续下去。
气候变化是超越国家、超越意识形态的全球性挑战,所以对此我们更多地去促进开展务实的合作和行动。另外我们也可能要更多地去选择优先领域。以氢能为例,中国发展氢能是非常快的。我曾经到西北地区看绿氢的生产,我们从太阳能的光伏去生产氢。这个氢将来考虑有不同的应用场景,比如说驱动燃料电池的重型卡车,比如说用氢能来生产更多的化工原料,随着应用场景(增加),需要我们克服高成本以及更高地去提高它的效率,这需要中国跟德国之间开展合作。德国在这方面的能源转型上有非常好的经验,中国在可再生能源的设备制造以及大规模应用降低成本方面,也有很多很好的经验。
还有其他的领域,比如说刚才说到德国在气候立法、政策方面有很多很多很好的经验,比如你们有《气候保护法》。中国全国人大也在考虑下一步怎么样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构建一个更好的立法和法律体系。两国在诸多方面都可以更好地去开展合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顾问杜祥琬(右上)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右下)。中新网记者 翟璐 摄中德合作可推动中欧及全球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王毅:中国出台的“1+N”政策体系,不单是减碳,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变革。但是这个系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地在实践当中去总结。我们希望更多地向德国等发达国家学习。此外,我们要开展第三方合作,也就是说中国跟德国、跟其他发达国家,去帮助其他的发展中国家,一起来实现能源的绿色发展。
杜祥琬:我觉得中德合作非常重要,当中国研究自己的能源转型的时候,我们经常引用德国的例子,还有丹麦的例子,所以我非常关注德国。我们最近有一些专家到德国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访问,给我留下一句这样的话,“能光伏处皆光伏”——能装光伏的地方都装上光伏,就是分布式的光伏发电——这点给人印象很深刻。
但包括德国和丹麦都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发展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同时,如何让它实现稳定输出。我们希望在这个方面能够多合作、多交流,让可再生能源不仅在计划层面,不仅在纸面上,而且在实践上能够做出来让人能够信服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说是不断地关注德国和丹麦,也注意向你们学习。你们走在前头,我们只会更加高兴;但是我们要做得好的话,也希望跟你们交流。
资料图:航拍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陈晨 摄应鼓励“建桥”而非“筑墙”
弗里德里希:如果我们能证明通过某些手段有可能维持繁荣、维护安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那么我们的技术将成为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榜样,所以我们现在迈向二氧化碳零排放的每一步都非常重要。
舒曼:我们欢迎中国在德国的投资。我们看到了中德之间许多技术领域的良好合作,包括汽车行业的良好合作。比如,以华为和德国汽车公司的合作为例,它们相互补充,也激发自己继续进步。我们应该鼓励这种“建设桥梁”的精神,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对抗精神对世界不利。(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