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格拉西莫夫。
“最高水平的专业人士”
2022年10月,俄国防部宣布任命有着“末日将军”之称的苏罗维金担任俄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三个月后,俄国防部再次对这一职务作出调整。
可以看出,这次调整提高了特别军事行动的领导层级,根据俄罗斯官方的解释,原因有二:
1、与所需解决的任务规模扩大有关;
2、俄军需要组织各军兵种进行更加紧密的协同,提高联合部队各类保障的质量和管理效率。
那么,这次被委以重任的格拉西莫夫有何来头?
1955年,瓦列里·格拉西莫夫出生于喀山的一个工人家庭,毕业于喀山高等坦克指挥学校和俄罗斯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军事学院。
军事生涯之初,格拉西莫夫先后在波兰、俄远东、波罗的海国家和俄莫斯科军区服役,曾担任排长、连长、营长等基层指挥官。2006年起,格拉西莫夫历任列宁格勒军区司令、莫斯科军区司令。2012年,成为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兼国防部第一副部长。
俄杜马议员索博列夫表示,格拉西莫夫曾长时间指挥俄最大的第58集团军,策划过大规模军事行动并经常取得成功,是“最高水平的专业人士”。据悉,格拉西莫夫获得过圣乔治勋章、“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祖国功勋”勋章,2016年被授予“俄罗斯英雄”荣誉。
2014年,格拉西莫夫曾被欧盟列入制裁名单。2022年,俄对乌发起特别军事行动后,格拉西莫夫又登上了美国制裁清单。
俄国防部2022年7月发布的图片中,俄军总参谋长兼国防部第一副部长格拉西莫夫(左)前往一指挥所,视察俄军参与特别军事行动的部队。俄罗斯《论据与事实报》称,2022年格拉西莫夫曾多次访问特别军事行动区,“非常了解乌克兰发生的事情”。还有西方媒体曾报道格拉西莫夫在伊久姆市遭暗杀未遂,乌总统办公室顾问阿列斯托维奇随后证明此事。
俄军事专家博卡德列夫曾表示,格拉西莫夫在第二次车臣战争中实际指挥过战斗并在多个大军区任职,是一位“有作战经验、有原则和被检验过的将军”。俄《共青团真理报》则称他“有很强的指挥能力和作出非标准决定的能力”。
俄《独立报》指出,从俄国防部发布的信息中可见,这次任命后,格拉西莫夫以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身份出任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可能意味着俄政治领导层为军队设定了明确的任务——在特别军事行动中获胜。
西方军援承诺接踵而至
值得注意的是,俄方这次“换将”,正值一批西方国家再次宣布对乌克兰进行军援之际。
分析指出,由于乌克兰可能很快将开始从美国等北约国家收到大量重型武器,任命格拉西莫夫似乎意味着俄军将向进攻行动过渡。
资料图:美国飞机将军事援助物资运抵乌克兰基辅鲍里斯波尔国际机场。2023年初,法国总统马克龙在与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通话中表示,法国将向乌克兰提供轻型坦克,成为首个提供这类军备给乌克兰的西方国家。
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法国已为乌克兰提供最先进的火炮、装甲运兵车、防空导弹和防空系统。但由于担心激怒俄罗斯,马克龙此前一直没有答应为乌军提供更高性能的装备。法国国防部表示,法、乌国防部长将很快举行会谈。
德国总理朔尔茨此前曾向基辅承诺,将在2023年一季度内向乌克兰交付40辆“黄鼠狼”步兵战车和一套“爱国者”防空系统。
意大利外长也表示,意大利正准备向乌克兰提供新的一揽子军事援助,并就相关问题与法国展开讨论。
2022年12月首次宣布将向乌克兰提供“爱国者”防空导弹系统后,美国军方又在今年1月6日宣布了迄今“规模最大的一轮对乌军事援助”,总价值达28.5亿美元。
美加两国元首近期会晤后,加拿大总理称,将为乌克兰购买美国制造的“国家先进地对空导弹系统”(NASAMS)。加拿大或将“首次向乌克兰提供防空系统”。
俄取得数月来“最大胜利”?
2022年10月克里米亚大桥爆炸事件发生后,苏罗维金成为俄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乌克兰多地遭到导弹袭击,基础设施受到打击,多地频频拉响防空警报,紧急停电也一轮接一轮。
2022年11月16日,停电期间的乌克兰首都基辅。此后局势持续胶着,俄乌军方在巴赫穆特等方向接触线沿线上炮火不断。不久前的跨年之夜,乌军对顿涅茨克马克耶夫卡地区的俄军临时部署点进行火箭弹袭击,造成俄军89人死亡。
东正教的圣诞节期间,俄总统普京宣布停火36小时,以给予信教者进行宗教活动的机会。但普京的停火提议遭到乌方拒绝,美国方面则继续“拱火”,称“不相信”俄罗斯提议的停火背后的意图。
近期,激烈的交锋又在索列达尔展开,俄私人军事公司瓦格纳集团宣布夺控索列达尔全境。俄总统新闻秘书表示,索列达尔地区进展“积极”。
据悉,索列达尔位于阿尔乔莫夫斯克-谢韦尔斯克防线的中间,对乌克兰具有战略意义,乌军在这里打造了强大的防御工事。乌总统泽连斯基表示,索列达尔的战斗对乌军来说“极其艰难”。
《纽约时报》称,如果消息属实,这将是俄罗斯数月来的首次重大胜利。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