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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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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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中国,世界需要中国。”******
“我们需要中国,世界需要中国。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强大了就能帮助世界。”
这是外资机构对于中国的信心!
新年伊始,中国经济展现了新气象,在街头巷尾忙碌的身影里,从日渐升腾的烟火气中,外资敏锐地捕捉到了中国经济积极向上的信号,国际媒体上看好中国发展的声音也日渐增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密集推出五期《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及三期《央视财经评论》系列评论,阐释何以看好中国。
全球视野 融合传播
展现总台引领力、
传播力、影响力
2023年1月3日至7日,《天下财经》《经济信息联播》等节目重磅推出《他们看好中国》五期报道,从全球知名投资机构、跨国企业和政商精英的视角,看他们如何坚定看好中国,又如何加速布局中国;《央视财经评论》推出三期评论,解读和分析外资金融机构加码配置中国资产背后的判断与期待,同时进一步释放明确信号,我国鼓励支持外资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将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充分发挥总台的全球报道网络优势,与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的主流媒体展开合作,采用记者调研走访、专家微访谈、外媒观点等多种形式,汇聚全球多地市场动态及观点,形成全球报道声势。
大小屏、全方位、多渠道齐发力,《他们看好中国》报道以多样化视角及内容呈现,彰显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依然不变的强大信心,让网友读懂中国经济的信心所在,多次被全网置顶推荐,引发网民热议及评论。
说法中见态度
国际政商精英看好中国
《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汇聚了国际机构负责人、著名投资家和经济学家的权威声音,国际政商精英纷纷看好中国经济前景。岁末年初,外资机构纷纷发布对中国2023年的经济预测,相关报告中最多的关键词就是“反弹”和“提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表示,未来一年中国经济将稳步增长,尤其在2023年年末的时候,会比年初更加强劲。
财经中心记者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专访著名投资人吉姆·罗杰斯。他表示,中国将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国家,更强大的中国能助力世界经济增长,他尤其看好中国旅游业和清洁能源行业的发展。
记者还探访了高盛、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野村证券、贝莱德、花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他们都在节目中“看多”中国市场,对中国经济投下“信任票”。
在《央视财经评论》中,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室主任郭丽岩解读国际机构“看多”中国,源于中国经济的韧性、活力和潜力。
做法中见行动
跨国企业加速布局中国
《他们看好中国》通过引用权威数据,梳理整合新闻事件,展示跨国企业加速布局中国事实。超过99%的受访外资企业对今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更有信心,超过98%的受访外资企业表示将维持和扩大在中国的投资。对于全球投资者而言,进入中国市场,配置中国资产,已成为重要的业务布局。
2022年年底,全球性制药企业阿斯利康宣布,在青岛投资建设的供应基地正式动工,计划投资约31亿元人民币。
在江苏苏州工业园,全球光学与光电行业巨头蔡司投资1.7亿元,并于近期启动建设了更高规格的研发中心和生产线。
2022年年底,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位于广东湛江的一体化生产基地动工,总投资约700亿元人民币,是德国企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
汽车、消费品、绿色发展和高端制造等多个行业的外资企业寻求在中国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外资企业持续增资的背后,体现了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在资本市场,摩根士丹利将对中国股市的配置建议从“标配”上调为“超配”,瑞士信贷则表示已经在其亚洲的投资组合中超配了中国资产。
期待中见信心
国内大市场吸引外资做多中国
《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与《央视财经评论》系列评论形成组合拳,展示世界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弛说,一方面他们希望把在海外的一些相对而言不同的视角和经验带到中国市场来,但另外一方面,他们也希望能够从中国市场学到不同视角的知识和经验。
2013年到2021年,我国非金融领域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2万亿美元,2021年利用外资金额比2012年增长55.3%,年均增长5%,我国利用外资大国地位逐渐稳固。2022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560.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外资加速流入的背后,也蕴涵了新的期待。而与外资期待相呼应的,是中国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投资加码,布局加速,在百年未有的变局中,他们瞩目东方;在动荡不安的世界里,他们看好中国。活跃的市场,巨大的需求,创新的力量……这一切,都是中国经济的底气所在,也是我们创造奇迹的力量所在,更是全球知名投资机构、跨国企业和政商精英看好中国的信心所在。新的一年,强预期,提信心,总台将持续关注和报道各地经济发展,报道百姓勤劳致富的火热生活,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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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