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福建一中学建校120周年 院士校友致辞共勉******
中国工程院院士郑绵平作为校友代表致辞。 张金川 摄
中新网漳州12月25日电 (记者张金川)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25日举办建校120周年庆典大会,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
漳州一中西湖校区。 张金川 摄
“欣逢盛世纪,恰同学少年,为吾中华兴,正是攻读时。”中国工程院院士郑绵平作为校友代表在大会上致辞时与同学们共勉。65届校友、中国科学院院士吴硕贤等海内外校友,也通过文字、视频等不同形式为母校发来祝福。
漳州市市长王进足致辞。 张金川 摄
漳州市市长王进足在致辞时表示,希望漳州一中以120周年校庆为新起点,继续弘扬优良办学传统,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教育领域引领示范和品牌带动作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全省教育高地。
庆典大会上举行捐赠授牌仪式。 张金川 摄
漳州一中的前身是1902年创建的漳州府中学堂,1952年正式命名为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1996年通过了省一级达标学校验收,到2020年形成“一校三区”“一山两湖”(芝山校区、碧湖校区、西湖校区)的办学新格局。
漳州一中党委书记、校长林顺来致辞。 张金川 摄
“树人年年情依旧,人生代代无穷已”,漳州一中党委书记、校长林顺来在致辞时指出,漳州一中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教育使命和社会担当,在各行各业为国家和民族培养了一代代杰出的人才,如王兆培、邱廑兢、汤铭盘、王占春、高捷成、王德、彭冲、方毅、柯联魁、苏静、李兆炳等一大批革命先驱,以及高庆狮、郑绵平、吴硕贤、谢阿海等科学精英。
文艺演出。 张金川 摄
文艺演出。 张金川 摄
作为“全国文明校园”,漳州一中放眼世界,接轨国际,与英国伊钦学院联合办学,积极探索国际化教育的发展之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