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临潼:“兔子哥”的致富经******
光明日报记者 张哲浩 李洁 光明日报通讯员 王三合
2月1日清晨,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浩民养殖场上班的何寨街道村民陆续走进厂区,经过一系列消杀防护,在兔舍中开启了一天的忙碌工作。
“这几天正是种兔产完兔仔需要精心照顾的关键阶段,大家伙儿都忙着伺候兔子‘月子’呢!”浩民养殖场负责人付红伟介绍,养殖场除了常见的伊拉、伊高乐、大耳白等肉兔类品种,还有荷兰侏儒兔、迷你垂耳兔、熊猫兔、花巨兔等宠物兔品种。
“每只种兔平均每45天就可以产下10只左右的幼兔,幼兔出生65天至70天后能长到4斤半至5斤半,就可以出栏了。”讲起这些日日挂心的兔子时,付红伟有说不完的话。
“以前,肉兔都是散养的,集中养殖能更好地控制成本,增加收益。”自幼就喜欢饲养动物的付红伟,瞅准了兔子繁殖能力强、养殖周期短、产业见效快、市场好的特点,也希望用自己的爱好实现更多的价值。
2019年10月,付红伟投入500多万元建设现代化、规模化养殖场,成了村民眼中的“兔子哥”。
“目前,养殖场占地75亩,有兔舍13栋、种兔6000只,年出栏量达40万只,按照现在每斤11元的市场价,收益可观。”付红伟说,现代化养殖场建成后,已发展为集肉兔养殖与销售、种兔生产与经营、饲料生产与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为一体的综合性农牧企业,产值在500万元左右,常年固定用工20多人,带动周边地区群众务工致富。
在兔舍,身着工作服的饲养员周小香正干得起劲。“以前就靠种地和打零工,收入不稳定。自从这个基地建起来后,我就来这里工作,每天工作时间外还能照顾孩子,每个月还有3000多元的固定收入。”周小香满意地说,村民们不仅可以在家门口的养殖场就业,还可以领取兔苗代养,在养兔产业的带动下,很多村民都过上了好日子。
如今,在“兔子哥”付红伟的带动下,小小的兔子养殖产业逐渐成为当地主打产业。据了解,2022年,养殖场每月兔子的销售量大约有15000只,全年帮助村民代销肉兔约10000只,还远销至四川、重庆、广东等地。
规模化养殖不仅降低了养殖成本,更让付红伟尝到了科学养殖带来的甜头。走进养殖场内,环境控制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生物肥发酵池无不让人耳目一新。
“兔粪含有丰富的氮、磷、钾,以及多种微量元素和维生素,是用作有机肥料的优质选择。但过去兔粪处理一直是肉兔养殖的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付红伟成立了西安三民农业循环发展有限公司,建起50亩的蔬菜大棚基地,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链综合项目,将兔粪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加工处理,为蔬菜等种植业发展提供有机肥料。
“芥蓝苗每斤8元、冰草每斤6.5元……现在养殖场不仅肉兔供不应求,蔬菜基地也因为施用兔粪有机肥,生产的优质蔬菜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付红伟介绍,养殖场每天产生的兔粪“原材料”除了供蔬菜基地发酵使用,多余的还由有机肥厂上门收购,每天额外增加了1000多元的收入。兔粪变废为宝,实现了兔粪的资源化和减量化,也作为天然有机肥为蔬菜种植提供了质量保障。
“我们的农业目标就是探索走出一种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拉长产业链条,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谈及未来,付红伟还有很多宏伟梦想,今年8月将完成养殖场二期建设,并尝试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发展“畜牧+旅游”新业态,将兔子养殖拓展至旅游、研学,让乡村振兴“畜”势勃发、“兔”飞猛进。(光明日报)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