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忠门派出所:深入推进“跨省通办”,着力提升便民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窗口“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户口迁移、新生儿入户、开具户籍类证明、居民身份证申领等高频户政服务事项,全力深入推动落实 “跨省通办”服务。
一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群众只需在受理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受理地派出所和户籍地派出所通过全国系统流转材料,完成业务办理。群众无需两地奔波,打破了地域阻隔,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二是“提供线上服务,多平台更全面”。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实现网上业务办理或材料预审。群众可以在非工作时间的时段提交材料申请办理,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告知办事群众。让户政业务办理不受时空限制,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快捷。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延伸服务半径”。制作详细业务办理指南,在派出所户籍室、辖区村委会、居委会等人员聚集地派发,并在警民微信群内宣传讲解相关户籍业务知识。辖区群众可通过拨打户籍室电话、社区微信群留言和联系社区民警等方式进行预约办理。对留守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民警为其提供全程指导和“帮代办”等服务,有效延伸了户政服务半径。
自“跨省通办”机制落地以来,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积极在线上线下推广,已成功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等业务二百余件,获得了辖区群众的肯定。(林泽华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