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大数据分析处处长、研究员杨道玲。供图
具体来看:
第一,从投资看:项目投资总体较快速增长,工程建设相关行业逐步回暖,预计今年继续保持韧性持续发力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党中央、国务院多措并举,持续部署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高频数据监测分析发现:一方面,作为投资先导指标的工程项目中标数量保持较快增长。对全国投资项目中标数据监测分析显示,2022年以来,工程项目中标量总体较快增长,全年同比增速达到57.7%的较高水平。从第四季度看,10月中标量增速虽有所下滑,但此后快速回升,12月反弹至63.2%,显示出增长势头依然强劲。
另一方面,工程建设相关行业稳步回暖。数据显示,2022年4月以来,国内各类工程机械总销量同比降幅不断收窄,11月降幅为4%,较4月收窄38.3个百分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挖掘机销量11月份已实现同比正增长,增速为2.7%,较3月的低点提升66.3个百分点,回暖势头明显。同时,反映水泥生产情况的磨机运转率也呈现降幅波动收窄态势,12月降幅较4月份的低点收窄32.1个百分点。综合考虑今年政策支撑力度加大、市场信心回暖以及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等有利因素,预计2023年投资内生增长动力将持续强化,投资韧性继续凸显,在稳定经济大盘中将发挥更加关键性作用。
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特别是促进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尽快落地实施,是拉动就业、扩大消费、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今年投资方面仍需持续精准发力,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因地制宜积极做好项目选取和储备,同时要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第二,消费方面:多项消费指标企稳回升,消费热度正在稳步复苏
去年12月以来,全国多地陆续经受疫情冲击,消费活力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党中央部署,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加强统筹衔接,有序组织实施,顺利渡过流行期,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随着各地疫情先后达峰过峰,多地正积极有序助力复工复产,推动城市活力加快恢复,多项高频指标显示我国当前消费热度正稳步复苏。
基于全国18个城市地铁人流量数据构建的地铁人流热度指数显示,去年12月以来我国地铁人流热度先降后升,目前指数达61.4,较12月低点大幅回升36.5个点。同时,我们通过追踪全国83城232个重点商圈人流量数据,构建了线下商圈消费热度指数,发现12月该指数也呈现先降后升走势,目前已达96.6,较12月低点提升28.7个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全部83个城市指数均已企稳回升,商场往日热闹繁华的景象正加快回归。分行业看,生活服务业消费正加快回暖。生活服务业商户既是经济社会运行的毛细血管 ,也是 “烟火气”的主要来源。我们基于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类商户订单数据构建的生活服务业消费热度指数近期也持续恢复,截至1月2日为98.1,较12月低点提升4.0个点,这表明生活服务消费正在加快“热起来”,特别是旅游业消费热度指数提升45.7个点,恢复势头强劲。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反复冲击之下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修复仍然需要时间。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增加消费场景,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第三,外贸方面:进口率先回暖,外贸增长动能总体平稳
外贸相关的高频指标监测表明,在国内政策带动下,我国贸易平稳增长,展现出较强韧性。一是我国港口活力正在回暖。港口物流数据显示,12月港口物流指数为84.49,环比上升2.31%。交通运输部数据也显示,港口货物吞吐量逐步恢复,12月以来货物吞吐量先下降后上升,12月24日触底后快速反弹,12月31日货物吞吐量达到3383万吨,较11月底增长2.6%。
二是外贸事件活跃度持续回升。对全球主要互联网平台中与外贸相关舆情数据分析显示,外贸相关舆情事件活跃度与外贸总体走势高度相关。2022年12月外贸舆情事件活跃度为2787.4,环比增长11.8%。说明我国外贸保持较强韧性,恢复态势明显。
三是澳新航线进口增长迅速。上海航运交易所数据显示,2022年澳新航线进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一直保持上涨态势,虽然在11月下旬出现短暂回落,但12月中旬触底反弹,截至1月4日达到2256.87,较低点上升9.6个百分点。
四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亮点突出。宁波航运交易所数据显示,11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指数为256.63,同比增长4.6%,环比增长5.6%。随着疫情政策的放开及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我国将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深入挖掘国内需求潜力,不断扩大内需对进口贸易的促进作用。
第四,从企业运行看,市场主体活力呈现逐步复苏势头
一方面,市场主体规模平稳恢复。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国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但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落实,2022年市场主体规模稳中有增,特别是下半年8、9、10三个月市场主体增长势头持续上扬,市场创业热情逐渐恢复。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我国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长3.2%,其中新设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7.4%。
另一方面,企业经营活力回升。通过分析全国100个有代表性的孵化器周边逐日人流量数据,构建了创业企业经营活力指数。数据显示,上半年创业企业经营活力指数整体回升态势,尽管四季度受疫情影响指数降至年内低位,但12月底已恢复至81.3,比低点提升2.3个点,这表明创新创业最活跃的一批企业经营活力已出现回暖势头。
基于生活服务类商户开工营业情况构建的生活服务业经营活力指数显示,自12月最后一周以来,该指数逐日上升,表明越来越多的商户正从疫情影响中恢复,纷纷开工营业。同时,我们基于全国80城办公场所人流量数据构建了在岗率指标,数据也呈现了相同的结论,近期我国办公场所在岗率已较上月低点快速恢复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分别恢复32.9、14.0、14.6、15.5个百分点。
近期各地积极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系列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政策举措的落地,也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多项高频指标纷纷回暖,表明因疫情放缓的城市脚步已再次加快,各地企业复工复产不断推进,经营活力正在稳步恢复。
展望2023年,随着市场预期向好、市场需求回暖,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也将随之进一步提升。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量体裁衣提升政策可操作性,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稳经济各项举措落地时效性和精准性,持续为企业输血补气、稳定预期,加快促进市场主体全面复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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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