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湖南检察机关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综述******
“我要为你们点赞!这几年,我多次受邀参加你们组织的各类活动,见证了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责任与担当,也感受到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诚心。”近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熊水俊对省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给予高度肯定。
近年来,湖南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让建议、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
12处陈年垃圾堆积被清理,16处排水系统淤堵破损被整改……去年,湘乡市高速公路附近居民10余年的头疼问题得以解决。
原来,沪昆高速通车以来,给当地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排水沟堵塞、垃圾处置不当、涵洞破损等原因,导致高速公路周边村民水塘遭污染、村民农田被垃圾侵占,当地群众意见较大。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熊水俊了解情况后,于2022年省两会期间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整治高速公路附属设施遗弃以及排水边沟堵塞问题的建议》。
面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湖南检察机关郑重承诺:“检察机关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绝不能让群众的期待落空。”
此后,湘潭市检察机关通过与人大的联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高速公路周边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得到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据了解,2018年以来,省检察院共办理代表建议83件、委员提案18件,内容涵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建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等方面,所有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均按期办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和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建议、提案
2022年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行使、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省检察院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监督意见,推动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省检察院办公室(新闻办)主任匡广问介绍,每一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都逐件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查、半年一公布”,及时准确掌握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度。
此外,省检察院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创新代表委员联络途径和联络方式,2021年在“湖南检察”官微互动子菜单建立“联络之窗”,设置“活动剪影”“检务信息”“我的印迹”“建言献策”4个模块,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掌上联络平台”,实现“一键通话交流”。
截至目前,该平台共有9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00余人次,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630余份,发布检察信息3万余条。
公开是公正的基石。全省检察机关还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018年以来共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监督检察3.9万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3.3万余人次。(李国平 刘长军)
春节出游警惕“低价游”陷阱******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黎存根、通讯员粤文旅宣报道:2023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游客节日安心、开心、放心出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旅厅”)17日发布温馨提示:提升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警惕“低价游”陷阱,安全文明出游。
省文旅厅在提示中建议,市民游客通过权威渠道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疫情形势、交通情况、旅游景区营业情况及门票预约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在冰冻、大雾等不良天气外出旅游。提醒游客参团旅游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主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购物请保留发票。自觉抵制“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虚假宣传以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免费游”“买保健品送旅游”等。
个人防护方面,提醒准备必要的常用药品和防护用品,掌握自身健康状况,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或其他不适症状时,建议停止游览,出现症状加重时应及时就医。进入公共文化场所、景区等文化旅游场所参观游览时,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扎堆,减少触摸公共部位。参与大型聚集性活动,请遵守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同时,出游要增强安全意识,谨慎参加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不到没有正式开发开放区域、缺乏安全保障区域和私设“景点”旅游。注重文明旅游,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古迹和展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不破坏当地自然景观、植被、地形地貌,保护生态系统和水体环境。遵守提示提醒,不在“网红”地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